学习银行平台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名称及简介

    上海教育区块链学习银行平台(英文名称:Education Credit Blockchain System,缩写EDC),以下简称“学习银行”,或“教育链学习银行”,或“学习银行系统”。

    学习银行是区块链技术在教育培训领域的引领性落地应用,采用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技术,结合教育学分的通证分发机制,基于学习者在各教培机构进行学习的学时数授予其学分,从而为学习者建立了一个客观的、不可篡改的数字化学历记录(微学历)。

    在社会各界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发展在线新经济的大背景下,学分银行平台欢迎各类正规的职业培训、技能培训、艺术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入平台,为学员发放数字学分。所有学员在相关教培机构参加培训学习后,都能获得记录在教育链上的区块链学分和区块链证书(微证书)。学员自己可实时调阅查看自己的微学历。

第二条 平台建设背景

    本平台是由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互联网科创服务专委会批准,并与上海网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主办的基于教育区块链的数据服务平台,教育区块链平台由网班科技提供建设和运维,并与上海市教委开放大学及上海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就“上海教育区块链应用系统”的建设达成合作,为广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学习者提供数字学历记录等的创新公共服务。本系统充分采用了联盟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并得到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专项支持。

    学习银行的办公室设在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互联网科创服务专委会。

第三条 项目宗旨

    响应习近平同志关于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的相关指示,集聚优质社会教学培训资源,利用区块链、移动互联网及大数据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打造为培训机构和学习者服务的数字化学历记录平台,促进教培行业治理水平的提高,助力教培机构的良性发展,为广大学习者营造一个健康、诚信、优质的教培市场环境,积极促进上海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 主要工作任务

    本平台的主要工作是通过新一代数字化技术包括为教培机构提供技术服务,以及通过教培机构为学习者服务。具体包括如下各个方面:

    1、本平台的机构服务对象,以非学历的教育培训机构为主,包括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青少年素质教育、文体和科技培训、企业管理培训等多领域的教培机构;

    2、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使用学分银行平台提供的学分管理系统,即自动加入成为学分银行的“特约学分颁发点”,可上链本机构颁发的各类证书及学分,相关证书及学分通过学分银行系统颁发到学员账户;

    3、机构的学员可通过自己的账号查看和管理自己的学分和证书,自行决定是否将自己的微证书及微学历展示给他人。

    4、学分颁发原则:学习者在相关机构每完成1个课时的学习培训,学习者可获得1个学分,一个学时指45分钟左右的学习时长。所有成为学分银行的机构用户应按照此标准进行学分发放。

    5、数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教培机构上传的证书数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仍属原机构所有,机构自主采用其专属的学分银行系统界面进行数据上链操作,且自主管理学分及证书的相关数据。

   6、学分银行平台可定期为每个学习者发放基于教育区块链通证技术的学习券,发放规则原则上是一个学分可获赠一个学习券。学习券是平台上的一个通用优惠券,具有学员导流作用,教培机构可以按自愿的原则接受其作为优惠抵用券使用,自行决定优惠力度。

第五条 项目组织结构

    学分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秘书处兼学分银行办公室。

第六条 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

    1、关于上链数据的隐私及安全:区块链存证数据具有高度的安全及隐私保障。学分银行系统采用特有的区块链技术进行证书及学分上链存证。上链的仅是证书内容经过哈希运算得到的哈希值(秘钥),如一串32位的字符, 从这串秘钥是不可能回溯到证书内容,但能用来验证证书内容是否被改变过。故证书上链不会因为链上数据而泄露任何隐私,但区块链能专门用做对文件的验证,确保原文件不能被篡改。

    2、关于链下数据库的安全:学分银行系统的开发及运维团队网班科技负责,作为有十多年信息技术行业经验的服务商,其承诺确保相关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的数据安全,确保在系统技术服务中接触到的所有用户数据不外泄。

第七条 指导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是学分银行的总体指导机构,负责本平台的政策及宏观战略的咨询与指导,由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上海教委终生教育管理部门、教育培训相关行业协会机构委派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是学分银行的技术性指导机构,负责教育领域区块链应用创新的相关技术咨询与标准指导。由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互联网科创专委会、上海教育界资深专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深代表组成。专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会员专家推选产生。专家委员会负责教培学分银行相关执行规则的制定,包括特约机构的资格审查标准等。

第八条 办公室

    办公室是学分银行的日常办事机构,在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专家委员会制定的规则,负责学分银行平台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以及学分银行平台的推广、运营、研究、发展等工作。

第三章 机构成员管理

第九条 成员的申请与批准

    凡自愿遵守学分银行章程的各类正规教育培训机构,申请使用学分银行系统后,均可加入成为学分银行机构会员。申请单位在线填写机构用户申请表并经按相关规则审核通过,即可成为学分银行系统的机构用户并同时获得“特约学分颁发点”的资格。机构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

第十条 成员的退出

    成员退出自由,停止使用学分银行系统即自行退出,正式退出时应书面通知学分银行办公室。

    成员单位因重大违法违纪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经营许可,则其成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一条 成员权利

    1、获得学分银行学分系统的使用权,并可获得本机构专属的学分管理系统功的使用权(包括机构专属学分平台页面、注册及登录系统、后台管理系统等的个性化配置),机构同时获得基于教育区块链的通证学分的颁发权。

    2、成员机构可将其各类学习相关证书上传到教育联盟区块链存证并通过本平台获得区块链数据查询服务。

    3、成员机构有通过平台进行业务展示、业务推广宣传,以及机构间资源共享、导流推广、招生合作等权利。

    4、成员机构有机会参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宣讲、奖励评审、行业标准制修订、行业调研、会议、培训、认证评价等活动。

    5、各成员机构有权设置一台服务器,成为学分银行的基础联盟区块链的一个数据节点。

第十二条 成员机构的义务

    1、遵守教育区块链学分银行章程,积极支持并参加学分银行组织的各项活动。

    2、确保对学分银行平台上报学分数据的真实性。

    3、认真做好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及时为学员颁发证书和学分。

第四章 关于收费

第十三条 收费和管理

    1、学分银行接受教培机构的捐赠,用于相关教育公益活动的组织开展。

    2、成员机构每年向学分银行系统技术服务团队支付2000元的技术及运维服务费(首年40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章程的制定

    本章程经办公室征求专家意见制定并由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互联网+科创服务专委会批准后执行。